【徵才】國立宜蘭大學徵聘「校務研究辦公室專任助理」公告
【徵才】國立宜蘭大學徵聘「校務研究辦公室專任助理」公告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1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:
1. 具國內外研究所碩士學歷,教育統計、數據科學、大數據分析、經濟、統計等相關系所尤佳。
2. 具數據分析與視覺化等軟體操作能力(如 Excel 資料彙整、樞紐表、繪圖或 Power BI 儀表板製作等),能將資料進行視覺化呈現。
3.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(如 Word、PowerPoint 等),能撰寫計畫成果報告與製作簡報。
4. 具活動專案企畫能力,工作態度負責,配合度高,能掌握業務進度。進行跨單位議題分析時,能與人溝通協調、互助合作,完成交辦業務。
5. 具大專校院「校務研究或資料分析」工作經驗者尤佳,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。
三、月支報酬:
薪資依本校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」碩士學歷第一級,每月新臺幣 41,500 元起聘。
四、工作地點:國立宜蘭大學校務研究辦公室
五、工作項目:
1. 協助執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校務研究(以下簡稱 IR)相關業務。
2. 跨單位研擬校務重要議題,經資料蒐集與分析,並呈現議題分析成果,以提供校務決策建議之參考。
3. 每年彙整 IR 議題分析成果,於年底(12 月)製作 IR 年度報告。
4. 管理並維護本校 IR 網頁,協助公開相關辦學或跨校資訊。
5. 協助辦理校內 IR 相關專題講座、工作坊、研討會等活動。
6. 協助校務資料庫彙整與填報、各類世界大學排名之資料彙整與填報。
7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六、應徵資料:
請檢具下列書面資料
1. 個人履歷表與自傳(註明過往工作經歷及起訖時間)。
2. 大專校院「校務研究或資料分析」工作證明(影本),無則免附。
3. 身分證影本。
4. 碩士學歷證書影本(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,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,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;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)。
5. 相關電腦軟體或專業證照影本。
七、截止日期:請於115年2月28日前,以掛號寄達「(26047)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 國立宜蘭大學 校務研究辦公室 收」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深耕計畫校務研究專任助理」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八、結果通知:
1.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;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
2.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,候補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計。
3. 試用期三個月,需通過試用考核方能繼續任職。
如有疑問,請電洽03-9317004,徐小姐。
一、徵聘職級:專任助理1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:
1. 具國內外研究所碩士學歷,教育統計、數據科學、大數據分析、經濟、統計等相關系所尤佳。
2. 具數據分析與視覺化等軟體操作能力(如 Excel 資料彙整、樞紐表、繪圖或 Power BI 儀表板製作等),能將資料進行視覺化呈現。
3.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(如 Word、PowerPoint 等),能撰寫計畫成果報告與製作簡報。
4. 具活動專案企畫能力,工作態度負責,配合度高,能掌握業務進度。進行跨單位議題分析時,能與人溝通協調、互助合作,完成交辦業務。
5. 具大專校院「校務研究或資料分析」工作經驗者尤佳,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。
三、月支報酬:
薪資依本校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」碩士學歷第一級,每月新臺幣 41,500 元起聘。
四、工作地點:國立宜蘭大學校務研究辦公室
五、工作項目:
1. 協助執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校務研究(以下簡稱 IR)相關業務。
2. 跨單位研擬校務重要議題,經資料蒐集與分析,並呈現議題分析成果,以提供校務決策建議之參考。
3. 每年彙整 IR 議題分析成果,於年底(12 月)製作 IR 年度報告。
4. 管理並維護本校 IR 網頁,協助公開相關辦學或跨校資訊。
5. 協助辦理校內 IR 相關專題講座、工作坊、研討會等活動。
6. 協助校務資料庫彙整與填報、各類世界大學排名之資料彙整與填報。
7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六、應徵資料:
請檢具下列書面資料
1. 個人履歷表與自傳(註明過往工作經歷及起訖時間)。
2. 大專校院「校務研究或資料分析」工作證明(影本),無則免附。
3. 身分證影本。
4. 碩士學歷證書影本(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,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,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;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)。
5. 相關電腦軟體或專業證照影本。
七、截止日期:請於115年2月28日前,以掛號寄達「(26047)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 國立宜蘭大學 校務研究辦公室 收」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深耕計畫校務研究專任助理」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八、結果通知:
1.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;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
2.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,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,候補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計。
3. 試用期三個月,需通過試用考核方能繼續任職。
如有疑問,請電洽03-9317004,徐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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